人員|疫情防控人人有責!這些違法行為導致多人被拘,立案偵查!( 三 )


違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五十一條 , 有關單位和個人不配合調查、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 , 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 ,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 將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 , 將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責任 。
6.健康碼為黃碼、紅碼的人員 , 不按照規定居家健康監測或者集中隔離觀察的
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 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 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
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 , 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條 , 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
7.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尤其是重點地區旅居史)、隱瞞與確診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 將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 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
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 , 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相關規定 , 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確診病人、病原攜帶者 , 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 , 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 , 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 , 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8.拒絕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門開展的疫情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的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 將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 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 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相關規定 , 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括在國家機關中從事疫情防控公務的人員)依法開展疫情調查工作的 , 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 構成妨害公務罪 。
9.具有發熱、干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癥狀的人員 , 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 到發熱門診就醫 , 經勸阻無效的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 將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 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 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 , 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條 , 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
10.集中隔離結束后 , 不按照規定接受健康監測和管理 , 經勸阻無效的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 將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 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
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 , 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條 , 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
11.疫情防控期間 , 在家庭住所開設棋牌檔、麻將室 , 違規售賣感冒發熱藥品等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 將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 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或者由有關部門予以其他行政處罰 。
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 , 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條 , 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
12.疫情防控期間 , 居民違反規定外出參加打牌、餐飲、娛樂等聚集活動 , 經勸阻無效的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 將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 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