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酷刑

1、《剝皮》: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 , 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 。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 , 不好分開 。
2、《腰斬》:由于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 , 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后還會神智清醒 , 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
3、《車裂》:五馬分尸,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塊 。據說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尸之刑 。
4、《俱五刑》: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鼻,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后,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
5、《凌遲》: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后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后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 , 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
6、《縊首》: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后終于斷氣 。
7、《烹煮》: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 。方法是找個大甕 , 把人塞進去,然后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 。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里 。
8、《宮刑》:宮刑又叫腐刑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 。首先要拿繩子把命根子綁起來(包括子孫袋 , 即陰囊)讓血液不流通 , 自然壞死 , 后拿利刃一刀子全部割掉 。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蓋 , 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 。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 。要是尿不出來 , 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后會死于尿毒癥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
9、《插針或插竹簽》:用針插手指甲縫 。常用于女囚 。竹簽,由此令人想到我們經常用的牙簽,就是這樣一種很不起眼的小物件兒,也曾在刑罰和拷訊的舞臺上大展身手 , 橫行一時 。漢朝部員薛安奉命去揚州清查倉庫賬目,把管理倉庫的小吏戴就逮捕,逼他揭發郡太守成公浮 。曾將鐵針釘入戴就的指甲里 , 然后逼他扒地上的硬土 。唐朝開元初年 , 酷吏王旭常常將竹簽削尖,釘入犯人指甲內,受刑者疼得死去活來 。
10、《活埋》: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 。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
【十大酷刑】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 , 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后蓋土 。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 。不過沒聽過有什么名人受過這種刑罰 。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個頭 , 然后開始凌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