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富德生命人壽天津分公司客戶服務健康小貼士

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
在《重疾規范》的術語釋義中 , “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的標準被廣泛應用在各自神經系統損傷的后遺癥里 , 用以判定腦中風后遺癥、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嚴重阿爾茨海默癥、嚴重腦損傷、嚴重帕金森病、嚴重運動神經元病等重大疾病是否達到賠付標準 。 標準通常定義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 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 《重疾規范》中的定義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是指:
一、穿衣:自己能夠穿衣及脫衣 。
二、移動:自己從一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 。
三、行動: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輪椅 。
【標準|富德生命人壽天津分公司客戶服務健康小貼士】四、如廁:自己控制大小便 。
五、進食:自己從已準備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
六、洗澡:自己進行淋浴或盆浴 。
2021年1月 , Z先生因確診“帕金森綜合癥” , 雖經積極治療 , Y先生病情仍嚴重影響日常生活 。 在180天后 , Y先生在某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 鑒定中心出具報告:Y先生雙下肢共濟失調 , 生活能力受限 , 不能獨立完成如廁、洗澡兩項日常活動 , 以達到輕癥疾病標準 。 我司經謹慎審核 , 給予輕疾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