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壓配電箱的選用方法

        一、低壓配電箱的概述低壓配電箱是電力系統中最低一級控制和保護設施 , 是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最基礎的一個環節 。 它與工人接觸的機會很大 , 但由于其數量多、分布廣 , 且多屬低值品 , 往往被設備動力部門所忽視 , 從而使許多低壓配電箱處于失控狀態 , 導致了不安全因素的產生 , 增加了人身觸電和電氣火災的危險性 。 因此 , 對低壓配電箱的安全選擇與使用必須引起我們重視 。
【低壓配電箱的選用方法】二、低壓配電箱保護型式的選用
低壓配電箱保護型式應當根據所在工作場所的條件來選用 。
(一)在相對濕度不超過75% , 且無粉塵、無腐蝕性氣體或蒸氣、無易燃易爆物質的危險性較小場所 , 其低壓配電箱可選用開啟式的 。
(二)在相對濕度接近100%的特別潮濕場所和有腐蝕性氣體或蒸氣的場所應選用保護型的 。
(三)能產生大量粉塵的多塵場所 , 應選用防塵型配電箱 。
(四)在有可燃液體和懸浮狀、堆積狀可燃粉塵或可燃纖維的H-1級、H-2級火災危險場所 , 應選用防塵型的;在有固體可燃物質的H-3級火災危險場所 , 可選保護型的 。
(五)在爆炸危險場所的選用 。
1、在有氣體或蒸氣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
(1)在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Q-1級場所應選用隔爆型、防爆通風、充氣型的低壓配電箱 。
(2)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形成 , 而在不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Q-2級場所 , 可選用任意一種防爆型 。
(3)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形成 , 而在不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可能性較小的Q-3級場所 , 可選用密封型的 。
2、在有粉塵或纖維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 。
(1)在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G-1級場所 , 可選用任意一級隔爆型、防爆通風型、充氣型的 。
(2)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況下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G-2級場所 , 可選用防塵型的 。
三、低壓配電箱保護裝置及安裝的基本安全要求
低壓配電箱除合理選用保護型式外 , 各電器元件及安裝還必須符合《低壓配電裝置及線路設計規范》和《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中有關的安全規定 。
(一)所選用電器元件的工作電壓、電流、頻率、等級必須符合其工作要求 , 安裝布線要整齊 , 連接要可靠 。
(二)配電箱內的每路分支線或保護需要選擇性的地方 , 一般均應設保護電器 。 當選用熔斷器或自動開關作保護電器時 , 熔斷器的熔體額定電流或自動開關過電流脫扣的速定電流 , 應盡量接近但不小于被保護線路的負荷計算電流 , 同時應保證在出現正常的短時過負荷時(如電動機啟動等) , 保護裝置不致被保護線路斷開 。
1、選用熔斷器保護配電線路時 , 熔斷應裝設在不接地(零) 各相各極上 。 熔斷器作短路保護時 , 熔體或導體的截面選擇應符合以下規定:
1)熔體的額定電流不應大于電纜或穿管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2.5倍或敷設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1.5倍 。
(2)在被保護線路末端發生單相短路(指中性點直接接地電網)時 , 其短路電流不應小于熔斷體額定電流的4倍 。
2、當選用自動開關保護配電線路時 , 其過流脫扣器應裝設在不接地的各相各極上 。 自動開關作短路保護時 , 整定電流應符合以下規定:
(1)采用只帶瞬時或短延時過電流脫扣器的自動開關時 , 脫扣器的整定電流應躲過短時過負荷電流 , 速斷電流與導體允許載流量滿足工作要求 。
(2)采用帶有長延時過電流脫扣器時或短延時過電流脫扣器的自動開關時 , 其長延時過電流脫扣器的整定電流一般不大于絕緣導線或電纜允許載流量的1.1倍 , 其動作時間應躲過短時過負荷電流的持續時間 。
(3)應注意在被保護線路的末端發生單相短路(指中性點直接接地電網)時 , 其短路電流不應小于自動開關瞬時或短延時過電流脫扣器整定電流的1.5倍 。
(三)在火災和爆炸危險場所及有可能長時間過負荷的配電線路 , 均應裝過負荷保護裝置 , 配電線路的絕緣導線、電纜線的允許載流量不應小于熔斷器熔體額定電流或自動開關長延時過流脫扣整定電流的1.25倍 。
(四)配電箱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所有金屬部分 , 都必須可靠接地(零) 。
(五)配電箱內的插座接線要正確 。 交直流或沒電壓的插座應有明顯的區別 , 箱內每一處開關、每一組熔斷器都應有標明所控制對象的標志圖 。
(六)在車間內安裝的落地式低壓配電箱 , 宜使其底部高出地面 , 箱前后距其它設施最小距離不少于0.8米 。
(七)當場所選用開啟式的低壓配電箱時 , 其未遮護裸導電部分的高度低于2.3米時 , 則應設置圍欄 , 圍欄至裸導電部分的凈距不應小于0.8米 , 高度不低于1.2米 。 在操作范圍內可能觸及到的其它外露元件也要屏護完好 。
四、使用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嚴格的管理和正確的使用低壓配電箱是減少電氣事故必不可少的措施 。 要搞好其管理和使用 , 必須貫徹“分級管理 , 分線管理”的原則 , 制度明確 , 各負其責 。
(一)設備動力部門應對每一個低壓配電箱編號、登記、建檔 。 定期進行技術檢查和測定 。
(二)維修電工應對配電箱進行巡查 , 如有元件嚴重發熱現象 , 要查明原因 , 接線松動應擰緊 , 箱內有積塵、雜物等應及時清掃 , 保持其整潔 。
(三)操作者不得在配電箱門前1.2米范圍內堆積、搭掛工件和其它物品 。 配電箱周圍不得積水 。 非電工人員不得拆裝電器元件 。
(四)嚴禁帶負荷拉合閘 , 以免形成過大電弧燒毀配電元件或造成操作人員灼傷燙傷等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