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什么會和那個不愛的人結婚 為什么有人會嫁給不愛的人( 二 )


比如上面這個故事中,S小姐的媽媽投射過來的就是這樣一個信息,即“我的難受是你造成的,你應該為我的難受負最直接的責任,并且你明知道我難受,還要堅持這樣做,所以你是一個壞人”,可是這個時候,假如我們沒有進行投射性認同的話,就是如果我們對對方投過來的內容不去盲目認同,假如我們在這個時候有一個足夠的邊界和覺察能力,我們就會很清楚地知道,媽媽說的話與我內心的真實是有差異的,這個中間隔著我們自己與他人的心理界限 。
我們會知道媽媽的自我是獨立的,那么媽媽的不開心大部分是和媽媽自己的認知相關,也就是說媽媽是否快樂取決于她怎么理解自己的女兒選擇不結婚這件事情,那么S小姐作為女兒是不需要去承擔媽媽這個部分的情緒的,因為媽媽的情緒由她自己理解事情的角度造成,應該由媽媽自己去承擔 。
其實S小姐的媽媽強行將自己放在了一個受害者的位置上,假如S小姐不去認同媽媽這樣的劇本,走出媽媽的投射,她的內疚感就會大大的減輕,甚至根本就會不存在,因為它根本就沒有產生的土壤 。
但比較遺憾的是,在真實的故事中,S小姐身上發生的事情是這樣的,終于有一天她與之前分手的不太滿足的前男友復合,走進了婚姻的殿堂,在結婚之前她跟我說“我結這個婚就是為了我媽媽,我為她結了這個婚,我的內心才會平靜,我才能放下我的負擔”,我問她“你的這個心理負擔的感覺是什么呢?”她說“我活在這樣的一種內疚感里,讓我太難受了,雖然跟一個我不太喜歡的,不是我想要的,也沒有讓我產生愛情的男人結婚也讓我難受,但是相比而言,對父母懷有極大的愧疚,讓我更受不了” 。
我們每一個人心里都希望自己是一個好人,是一個善良的人,這樣我們會覺得內在平衡,我們會更喜歡這樣的自己,而假如天天都在被內疚感或者罪惡感折磨,或者是在認知里覺得自己真的是一個壞人,其實能夠想象那是非常非常痛苦的一件事,這會讓我們內心存在大量的沖突 。
我想S小姐的例子可能是有一點點極端,但又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很多人在生活中都會有大量的這種投射性認同,因此也會生活在各種內疚感中,或者是覺得自己不好,布滿了自責 。有的時候,我們會覺得爸爸媽媽或者是其他一些人所表現出來的痛苦,是和自己密切相關的,這個里面除了我們比較自戀的部分,也真的有我們接受了對方投射過來的那些內容的關系,所以我們覺得自己沒有資格去歡笑,去自由過自己的人生,我們沒有辦法說服自己的良心,所以在這樣一種投射性認同的趨勢下,我們做出了一些非常愚蠢的選擇,類似S小姐這種,為了父母而結婚,或者是有一天,為了順從父母而選擇了自己不想選的人生道路,錯失了自己想要的那個部分 。
假如單單從字面上來講,內疚感是你做了一件有利于自己的事情,而這個事情損害了對方的利益,也就是利己與利他之間產生了矛盾,你選擇了利己,但是我們也可以反過來想一想,利己其實是一個很合情合理的,也是一個公平正義的事情,我們不需要因此給自己貼上“我是一個壞人,我是一個自私的人”的標簽,因為實際上,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人都是利己的,包括我們去做一些幫助他人的事情的時候,其實也是利己的,因為幫助他人,會讓我們更喜歡自己,讓我們覺得人生更有意義,讓我們能夠將自己的價值和愛傳遞出去,只不過幫助他人的這種行為是在利己的同時也利他了,但是我們在生活中可能有99%的事情都不能既利己又利他,那么最簡樸的方法就是我們要將自己和他人的生活空間、心理空間畫一個界限,我們做好自己的那個部分,守好自己的界限,也要防止自己掉入對方挖的坑,就是利用你的內疚感給你挖的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