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h打野戰:自駕西藏可以在野外露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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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駕西藏可以在野外露營,但一定要注意以下四點 ?,F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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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裝備的選擇 。西藏地處高原,無論是什么季節,晝夜溫差極大 。非專業人士,不建議冬季野外露營!就算是西藏的夏天,如果要在野外露營,除了帳篷,睡袋是最重要的保暖工具,建議最好是羽絨睡袋,充絨量最好是能到達800克或以上 。帳篷也要選擇防風、透氣性好一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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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露營地的選擇 。西藏的夏天,特別是雨季期間,選擇露營地一定要避開泥石流、山洪流經地,西藏的夏季!因為是自駕,可以車上帶著淡水,所以不用考慮露營時水源問題!而且,露營地不要太靠近無人區 。特別是阿里地區,因為靠近無人區附近,出現是大型野生動物的幾率就大,比如熊,狼等 。盡量靠近有人活動區域,同時保證手機等通信工具處于信號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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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避免觸犯當地法規 。在西藏很多區域,如果有明顯禁止野外露營等字樣的區域,最好是遵守規定 。為了安全,也為了避免觸犯當地地方法規,出現不必要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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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體驗即可 。自駕旅行期間,露營作為一種戶外旅行體驗,在非極端情況下,不建議作為長期旅行的方式,特別是在西藏這種高原缺氧、低氣壓的自然環境下,體驗即可 。
以上回答,如有不同之處,歡迎交流評論 。
那一年,我從江蘇自駕到浙江的仙居,晚上租帳篷住一個與世隔絕的山村邊的田野里,遇到一群上海人 。隔壁的上海帳篷有兩女的,天黑后就聽到她們在邊上嘰里咕嚕地說話,后來來了一個男的,才知道這個帳篷是他單獨租的,而他們那個團隊是來自上海的一個QQ群,這次是群里搞活動 。到了篝火晚會,那群上海人去耍了,只有一個女的留著不去,說是累了 。晚會結束前,那個男的和那另一個女的也回來了,三個人就住在那一個帳篷里,他們一男二女一直聊天,這時才得知他們都相互不認識,就聽到了他們的相互介紹,到后來,一個女的覺得兩女和一男在擠在一起不好,主動提出讓那個男的去另外的帳篷,那個男的不肯,因為這是他花錢租的帳篷,于是這女的喊另外那個女的一同走,但是另外那個女的假裝睡著了沒理她,這女的只好獨自走了,找領隊另外安排 。等那個女人走后,這邊的一男一女就聊上了 。我在邊上聽得很清楚,我是蘇南人,在上海工作過,上海話完全可以聽懂,但我白天說的都是普通話,他們也沒當我上海人,在上海人嘴里我是一個鄉下人 。后來說著他們各自的家,干什么工作,還問對方家里人的情況 。自然,那女的說自己有家,無孩子,夫妻生活各自獨立,男的說自己剛畢業工作不久,在一家公司工作 。漸漸的,他們越說越低,只好省略一萬字,等到領隊問誰還沒有找到帳篷睡覺時,那邊只有蟋蟀聲音 。唉,弄得我一夜沒睡好,天不亮就起床看日出 。等回到村里吃早飯,正好碰到那個女的坐對面,順著她眼光看去,那個小伙子在五米外另外一張桌子和另外一個女的說得正開心,似乎昨天啥也沒發生,呵呵 。皮沒塌,肉沒爛,起床照樣吃早飯 。這是我最早一次租別人帳篷在野外睡覺的奇妙經歷,與大家共享,絕不是杜撰的 。地點在仙居縣公盂巖村,那被稱為華東最后的香格里拉 。
分享一個明朝疑案——無頭女尸案 。明嘉靖初年,河間有個商人郭春,他撇家出外經商,與妻整年難得一見 。
這一年清明,他想著為雙親掃墓,萌生歸家之念,便提前寫一封書信,讓同鄉捎給妻子 。
郭春安排好生意,隨后動身,于清明前一天抵家,此時已是深夜 。他叩門,妻子不應,用力推一下,門竟未栓,開了 。他想妻已熟睡,或許是忘了關門,便輕喚妻名,摸索著去床邊 。依稀可見妻仰臥在床,推她卻不動 。他察覺有異,附身再細看,竟是一具無頭女尸 。
郭春大駭,魂魄盡散,遂連夜奔走岳丈家告知 。岳丈悲痛欲絕,揪住郭春不放,痛斥道:“你在外常年不歸,怎么剛回來我女就被害?”郭春無以回答 。
岳丈思來想去,愈覺女婿可疑,便去告了官,言女婿有異心,在外鄉尋了新歡,故將結發妻殺害 。
縣令聞聽有理,便命衙役將郭春捉來審問 。郭春拒不承認殺妻,縣令便用酷刑,重責二十大板,郭春文弱之軀難以消受,只得違心供認殺妻 ??h令又問死者頭顱何在?郭春隨意答道,丟在了某處荒郊 。縣令命人去尋,未果,便以為被野狗吞噬,由此結案 。郭春被判斬刑,入獄,待報府衙和刑部,批復后問斬 。
知府接到案卷,仔細審閱,認為審案未免牽強草率,女尸之頭顱斷定為野狗吞噬,實屬臆測,并無證據 。于是,案卷駁回縣衙重審,當務之急是搜尋頭顱 。縣令遂派出全部衙役,在郭家周邊探訪搜尋 。
或許天佑郭春,此時偶發一件意外之事,竟讓案情發生了驚天逆轉 。
郭家西去三里之遙,有個姓張的財主,其妻近日新喪,墓穴卻被盜挖,值錢之物被洗劫一空 。查訪的衙役聞訊而來,將棺材打開,見里面并無尸身,只有一個女人頭顱 。衙役忙稟知縣令,縣令親帶郭春及其岳丈來辨認頭顱,并非郭妻 ??h令立即拘押張財主審問,財主見事已敗露,未及用刑,便供認不諱 。
原來,郭妻曾為張財主家做過針線活,女人水性,竟與張財主一見傾心 。財主貪涎其年輕貌美,視結發之妻若糟糠,竟萌生惡念,要除掉發妻,與新歡做長久夫妻 。
聽說郭春近日要回家,二人密謀后定下毒計,趕在清明前一日實施 。張財主將發妻殘忍殺害,身首分離,將尸身置于郭春家里,嫁禍于郭春 。再宣稱其妻因急癥暴亡,只將頭顱入棺下葬 。如此,同時除掉發妻和郭春,真可謂一石二鳥!
然而,天不容奸,張財主及郭妻罪行終得暴露,二人均判斬刑,害人最終害己 。郭春獲釋,洗清罪名,后又尋一良善女子為妻 。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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