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要哪些手續和程序 咨詢一下離婚需要走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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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手續和程序如下:
一、起訴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哀求 。
二、立案 。
三、調解 。
四、開庭審理 。
五、法院判決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離婚要哪些手續和程序 咨詢一下離婚需要走什么程序】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免費法律咨詢法妞問答免費法律咨詢進入專欄婚姻存續期間,不得不知的那些事作者:法妞問答19.9幣0人已購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