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抽檢發現5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昌江、儋州、澄邁、臨高4市縣( 二 )


儋州中和真溢香榨油坊(儋州市中和鎮沿江路40號)銷售的花生油(生產日期:2022-04-03 , 規格型號:散裝稱重) , 檢驗項目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 酸價可用于評價食品酸敗的程度 。 食品酸敗可產生醛酮類化合物 , 長期攝入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 。 一般情況下 , 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可以明顯辨別出其有哈喇等異味 , 需避免食用 。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油》(GB2716—2018)中規定 , 食用植物油中酸價限量值不得超過3mg/g 。 造成酸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購上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 , 特別是在環境溫度較高時 , 易導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敗 。
海南抽檢發現5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昌江、儋州、澄邁、臨高4市縣
文章圖片
海南抽檢發現5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昌江、儋州、澄邁、臨高4市縣】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 ,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 , 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 , 并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 , 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