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不良債務的成因是什么

一、由政府直接對國有企業的債務進行核銷,一次性解決問題;
二、進行債務與股權的轉換;
三、由財政籌集資金向企業注資 , 核銷不良債務;
四、國有企業不良債務的解決途徑 , 采用短期治理與長期致力相結合的方法 。
【法律依據】
【國有企業不良債務的成因是什么】《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七條,對確實無法收回的固定資產不良貸款 , 貸款人按照相關規定對貸款進行核銷后,應繼續向債務人追索或進行市場化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