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帶走孩子違法嗎

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帶走孩子違法,沒有撫養權私自帶走孩子,則侵犯了對方作為父親或母親的撫養權,也變相剝奪了孩子的親權是違法的 。
雙方就孩子的撫養權和探視權問題應該合理協商解決,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是通過法院判決來認定的 , 則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要求將孩子的帶回來 。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并達成的孩子撫養權協議 , 則需要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的,然后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
【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帶走孩子違法嗎】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 ,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 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