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惡警”腳踩“討薪”農婦致其死亡,被判刑五年,出獄后喊冤( 二 )


然后 , 王友志和其他閑來無事的工友便打起了撲克牌 , 以此消磨時間 。 周秀云也沒啥事兒 , 就站在丈夫身后看他們打牌 。 不出去干活兒 , 他們中午也沒吃飯 , 就等著兒子回來再一起吃 。
沒想到 , 他們等來的不是兒子 , 而是兒子打來的電話:他被給打了!
山西“惡警”腳踩“討薪”農婦致其死亡,被判刑五年,出獄后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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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云
原來 , 兒子王奎林等人買完東西回來 , 就去了工地的項目部問結算工錢的事 , 結果被門口的保安攔住了 。
保安說他們沒有佩戴胸牌、也沒戴安全帽 , 所以不讓他們進 。 雙方因此發生了沖突 , 剛開始只是你說我一句 , 我回你一句 , 后來就變成了肢體接觸 。
保安就給當天執勤的隊長等人打了電話 , 王奎林也給父親王友志打電話 , 說他們被保安打了 。
王友志和周秀云聽說兒子被打 , 慌忙趕到了現場 , 保安隊長也帶著幾個人趕去增援 , 沖突越鬧越大 , 忙亂之中 , 也不知誰報了警 。 隨后 , 王文軍便趕到了現場 。
據王文軍說 , 那天是周六 , 他剛過完42歲生日 , 心情很不錯 , 所以就替同事值了一天班 。 接到報警后 , 他義不容辭帶隊出警 。
對于那天的情況 , 王文軍是這樣說的:
“我們接到110中心的指示出警 , 到了現場 , 就看到了激烈沖突的兩群人 。 什么情況都不了解的我們 , 是不是應該要先登記一下人員的信息 , 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王友志他們卻不配合我們工作 , 我們要將他們帶回警局盤問 , 周秀云就對我們民警動手阻擾 , 在這樣的情況下 , 我出手制服周秀云難道有錯嗎?”
山西“惡警”腳踩“討薪”農婦致其死亡,被判刑五年,出獄后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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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志展示王文軍腳踩妻子周秀云的照片
對于事情的詳細經過 , 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書上是這樣寫的:
民警準備將王友志、王奎林、和用手機拍攝的一名工人帶上警車后 , 周秀云卻扒住警察車門進行阻攔 。 王友志上前阻止 , 周秀云抓撓王文軍脖子 , 王文軍抓住周秀云頭發把她按倒在地 , 周秀云則把王文軍的警褲撕破 , 用手緊緊抓著王文軍的褲兜 。
王文軍數次要求周秀云松手 , 周秀云不聽 。 僵持了7分鐘后 , 王文軍又說了一次讓周秀云放手 , 周秀云沒聽 。
于是 , 身為警察的王文軍 , 身手敏捷地扭按住周秀云的頭部 , 將其按倒后 , 又用腳踩住周秀云的頭發 , 時間長達23分鐘 。
下午5點52分 , 王文軍將王友志、周秀云帶回派出所 。 王文軍等人在沒有安裝攝像頭的衛生間分別毆打了王友志等人 。
這段時間 , 沒有一個人注意到已經出現呼吸困難的周秀云 。
直到6點20分左右 , 郭鐵偉讓王文軍趕緊撥打120 , 對周秀云進行搶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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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軍
6點39分 , 120急救人員到達派出所 , 經過診斷 , 周秀云的呼吸和心跳已經驟停 。 后來 , 120又將周秀云送到山西省榮軍醫院 , 搶救無效后死亡 。
經過湖北司法鑒定中心對周秀云的死亡鑒定書顯示 , 死者周秀云 , 確因“鈍性暴力致閉合性頸部損傷 , 終死于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 。
鑒于此 , 2014年12月26日 , 王文軍因涉嫌濫用職權罪被立案偵查 。
最終 , 太原市中級法院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以下簡稱《規程》)第十九條規定 , 王文軍本來可以對周秀云進行徒手制止 , 但其卻選擇扭按周秀云頭部 , 屬于制止措施不當 , 違反了《規程》第三條、第二十條的規定 , 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