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費扣除標準

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是: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扣除,超過部分向以后結轉 。
【法律依據】
【廣告費扣除標準】《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 , 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