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性康復者求職難,能否從科學和法律尋求破解之道( 二 )


這些工廠在防疫措施上普遍較為嚴格 , 防疫“手勢”高于市級層面規定 。 例如 , 6月1日開始 , 上海全面復工復產 , 但采訪人員走訪的這些企業均處于嚴格的閉環管理中 , 基本上到6月下旬才恢復正常的2班倒或3班倒 。
有的企業不僅在廠區門口設置了場所碼 , 而且在每個車間、廁所、食堂、行政樓都設置了場所碼;產線班組劃分為最小人數 , 在最小單元格內活動 , 嚴格記錄行走軌跡 。 有的工廠為員工落實點對點閉環酒店 , 協調核酸檢測點 , 付出較高運營成本;對任何外來人員“嚴防死守”、慎之又慎……
陽性康復者求職難,能否從科學和法律尋求破解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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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 , 一家閉環生產的企業 , 員工睡在車間帳篷里 。
“主要還是害怕陽性康復者‘復陽’ , 與‘單打獨斗’的快遞員和網約車司機比起來 , 工廠一旦發現一例陽性 , 有可能整條產線甚至整個廠區停產 。 企業付出的代價太大了!我們不敢冒險 。 ”上海一家勞務派遣公司負責人說 , “陽性康復者出艙后3個月內需要單管檢測 , 這也增加了企業的用工成本 。 ”
這與此類企業的行業特性有關 。 生產制造型企業普遍產業鏈漫長 , 上下游銜接緊密 , 一旦某一個環節由于疫情停產 , 訂單無法交付 , 就面臨回款難 , 甚至違約賠償 , 經濟損失太大 。 “產線上都是大家伙 , 萬一有‘陽’ , 臨時關停能耗大 , 對機組也有損傷 , 所以一定要確保防疫安全 。 ”一家鋼鐵制造廠的負責人解釋說 。
一家生鮮電商企業的城市中心倉負責人說 , 疫情期間有了一例“陽” , 整片園區就封控的場景還歷歷在目 , “真是不敢有‘陽’啊 。 ”
專家建議切斷陽性康復者就業歧視信息源
在采訪中 , 大江東工作室發現 , 部分市民和用人單位對“陽性”有恐懼 , 就是害怕“復陽” 。 根據國家衛健委公布的第九版診療方案 , 陽性感染者出艙或出院標準為連續兩次核酸檢測Ct值≥35;但對醫院或者方艙外社區人群篩查 , 判斷是否陽性的Ct診斷標準仍然是40 。 不同標準導致不少陽性康復者在方艙時是陰性 , 回到社區成了陽性 , 變成“復陽”者后 , 又被送到方艙;與“復陽”者同住的算密接 , 所到區域需要封控管理 。
6月28日 ,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公布 , 細化了“復陽”患者的管理標準——無論有無呼吸道癥狀 , 當核酸檢測Ct值≥35時 , 無需管理和劃定密接者——這一明確政策 , 本應打消招聘者的顧慮 。
有關“復陽”者是否有傳染性 ,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局長焦雅輝曾表示 , “實踐的研究證明 , 在恢復期的患者 , Ct值≥35時 , 樣本中是分離不出活病毒的 , 這意味著這樣一些患者已經不具有傳染性了 。 ”上海市新冠肺炎醫療救治專家組成員、中山醫院感染病科主任胡必杰也指出:“我們發現這些冠以復陽或復發的新冠康復者 , 并沒有引起周圍人群的感染或傳染 。 ”
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尹欣在發布會上表示 , 我國的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 , 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 。 根據就業促進法、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 , 除經醫學鑒定 , 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 , 不得從事按相關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以外 ,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 。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人 。
她說 , 最高法院、人社部等部門也出臺過專門的規定 , 明確用人單位不能僅以勞動者是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無癥狀感染者、被依法隔離人員 , 或者勞動者來自疫情相對嚴重的地區為由解除勞動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