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簽下生前預囑,只為生命體面“謝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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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預囑立法 , 患者的臨終選擇有了法律保障 , 這是尊重生命權利的體現 。 但是 , 由于傳統觀念避諱談論“死亡” , 加上子女擔心背負“不孝”罵名 , 民眾對生前預囑的知曉率和接受度仍較低 , 推行中也面臨難題 。 專業人士表示 , 需引導民眾對生前預囑樹立正確認識 , 加強生死觀教育 。
當生命走到最后一程 , 是進ICU搶救 , 還是自然死亡?近日 , 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提出 , “醫療機構在患者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者臨終時實施醫療措施 , 應當尊重患者生前預囑的意思” 。
“生前預囑立法 , 旨在讓疾病終末期患者和不可治愈患者善終 , 讓他們少一些痛苦、多一些尊嚴 。 ”深圳市生前預囑推廣協會會長、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老年科醫生李瑛在《工人日報》采訪人員采訪中表示 , 這保護了患者為自己生命做主的權利 。
關注|簽下生前預囑,只為生命體面“謝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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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春青繪
生前預囑體現醫療重點從疾病轉向人
“簽署生前預囑 , 是患者對醫療行為的選擇 。 ”李瑛說 , 以往醫療重點是疾病 , 醫生要盡一切努力搶救患者 , 直至其死亡 。 例如 , 明知任何醫療措施都不可能逆轉病情 , 但仍會把患者送到ICU , 進行氣管插管等維系生命 。 “生前預囑關注生命質量 , 也體現出醫療重點從疾病轉向了人 。 ”
2015年7月 , 秦女士89歲的母親突發腦梗 , 被送入ICU病房 。 “當時母親深度昏迷 , 要插胃管 。 但由于插著胃管難受 , 昏迷中母親多次自己拔掉 , 而護士只能一次次再插回去 。 ”秦女士告訴采訪人員 , 整個治療過程 , 母親痛苦 , 她也很痛苦 , “插胃管時我都無法忍受待在病房 。 ”
母親離世后 , 秦女士痛苦了整整兩年 , 每每想起母親生前的最后時光 , 她都忍不住傷心落淚 。
“母親以這樣的方式離世 , 我們是有遺憾的 。 ”秦女士說 , 那時沒聽說過生前預囑和安寧療護 , 所以盡管當時知道母親被搶救回來的概率很低 , 但作為子女 , 只能全力配合醫生救治 。
李瑛表示 , 徒勞的過度搶救 , 往往只是增加病人的痛苦 , 同時給家屬造成經濟和精神壓力 。 “尤其疾病終末期患者 , 提供生命支持治療醫療服務只能延緩瀕死期 , 對治療原發病或恢復生命本身沒有任何意義 。 ”
確定無法治愈后希望能有尊嚴地離開
生前預囑 , 是人們在健康或意識清楚時簽署的指示文件 , 說明在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時要或不要哪種醫療護理 。
目睹過母親最后的治療 , 秦女士沒想到 , 四年后 , 她會再次面臨相似境況 。
2019年 , 秦女士57歲的丈夫確診肺癌 。 經過一年多的手術、化療 , 以及肺癌轉移后的靶向治療 , 丈夫的病情仍不見好轉 。
不過 , 這次夫妻倆對生命有了更清醒的認識 。 治療期間 , 秦女士和丈夫主動聯系深圳生命關懷協會 , 了解并共同簽署了生前預囑 。
“確定無法治愈后 , 我們希望能舒適、有尊嚴地離開這個世界 , 而不是經歷各種難忍的疼痛 , 讓生命延續十多天、一個月……”秦女士說 , 她還清晰地記得預囑內容 , 包括“我不要疼痛”“我不要任何形式的痛苦”“不使用生命支持治療”……
不一樣的告別方式 , 心境也不同 。 丈夫離開后 , 秦女士的創傷期較短 。 “居家治療期間 , 我們盡量做到高質量陪伴 , 互相道歉、道謝、道愛、道別 , 說了很多話 。 ”她告訴采訪人員 , 丈夫離世前 , 還一一發微信與親朋好友道別 , 告訴大家他要走了 , 來生再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