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轉讓合伙財產的當事人的義務如下:
1、普通合伙人對退伙前發生的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
2、對于受讓份額的新入伙人來說,要依據相關法律以及合伙協議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義務 。
3、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
【法律依據】
【轉讓合伙財產有什么義務】根據《合伙企業法》第22條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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