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財產分割上,首先由夫妻雙方協商處理,在雙方無法協商一致時,法院會根據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來判決解決,這跟“誰先提出離婚”毫無關系 。
【法律依據】
【先提離婚的那個人財產分的少嗎】《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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