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治|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建立醫療機構感染防控工作“四項機制”

新華社北京8月17日電(徐鵬航)為指導各地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以下簡稱感控)工作 , 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近日印發通知 , 決定建立專業團隊年度評估機制、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每月抽查檢查機制、醫療機構一把手負責制和每月研究機制、追責問責機制“四項機制” 。
通知要求 , 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有關專家作用 , 組建轄區內感控專業團隊 。 每年組織有關專家成立若干評估小組 , 對新冠肺炎救治定點醫院的感控工作進行一次整體評估 , 確保省域有關醫療機構全覆蓋 。
【救治|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建立醫療機構感染防控工作“四項機制”】對于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 通知要求 , 每月要對轄區內的醫療機構 , 特別是新冠肺炎救治定點醫療機構 , 參照年度評估工作進行感控專項抽查 。 抽查要以“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形式開展 , 一旦發現問題隱患 , 要予以嚴肅通報 , 并限期整改到位 。
通知指出 , 醫療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機構感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 要對感控工作予以高度重視 , 全面掌握本機構感控工作各項情況 , 強化各項制度落實 , 持續提高管理水平 。 各醫療機構要將感控工作納入領導班子重要議事日程 , 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感控工作專題會 , 認真聽取工作匯報 , 及時研究解決實際問題 。
通知強調 ,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感控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長期性以及發生醫療機構內感染后果的嚴重性 , 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幸心理、松勁心態 , 進一步強化對轄區醫療機構的監管職責 , 健全感控工作追責問責機制 。 對因責任不落實 , 整改不到位 , 發生醫療機構內感染的 , 要直接追究醫療機構一把手責任 , 并對有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