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詞把和用的區別

把,拿起,字從手 , 從巴 , 巴亦聲 ?!鞍汀币鉃椤案街?、“黏著”、“匍匐” 。“手”與“巴”聯合起來表示“手掌附著在柄部表面” 。本義:握持;執;
用,象形 。甲骨文字形,象桶形 。桶可用,故引申為用 。本義:使用,采用 。同本用,《說文》最常見的用法是動詞和名詞,作動詞時可以表示使用,利用,作名詞時則一般表示用品 。
區別:
【介詞把和用的區別】“把”加“東西”加“動作”,這個動作是是施加在這個東西上的 , “用”加“東西”加“動作” , 這個動作就不是施加在這個東西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