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經濟開發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招生方法

【湛江經濟開發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招生方法】

湛江經濟開發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招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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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積分采用辦法:
按照《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建成區進城工作(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指標及分值體系表》(點擊查看,以下簡稱“積分指標體系”),對申請積分入學的人員各項指標進行量化并賦予一定的分值,計算出申請人所得的總分 。區教育局根據本區當年的招生計劃,按照申請人積分由高到低排序,給予就近或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學位 。超出招生計劃在本區不能安排學位的,隨遷子女回戶籍地就讀 。
積分指標體系中各項目得分采取累計的方法計分 。隨遷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如有兩人或以上均符合積分條件的,只能選擇一個監護人進行積分入學申請,不能采取多人累加積分 。多項目累計計分時,需每個項目都要達到最低條件才能計分,即租房、經營和社保時間要達到2年或以上才能計分,購房要有合同(必須在房產管理局已備案并入住)或房產證才能計分 。
積分相同而學位不足時,按下列順序安排學位:有配套學校的小區房產類——其他購房類(租房)——經營類——繳納社保類;同一類積分相同而學位不足時,抽簽安排學位 。
積分指標體系中各項目積分時間從2015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止,共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