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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跳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補償新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勞動合同法第41條2、3、4款沒有經濟補償 。
2、主要意思是:企業有2、3、4情形的 , 需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 可以裁減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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