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期滿承租人不搬遷可以協商處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出租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租客搬出房屋并承擔自租賃期滿后到實際搬出房屋時止的使用費(可以以前雙方約定的租金標準進行計算) , 并可要求租客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
【租賃期滿承租人不搬遷怎么辦】【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條 ,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 。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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