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區分遺失物無主物

遺失物是指他人丟失的動產 。遺失物并不是無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拋棄的或因為他人的侵害而丟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丟失的動產 。除所有人以外,因占有人不慎丟失的合法占有的物,也為遺失物 。
無主物是沒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拋棄物 。
【法律依據】
【怎樣區分遺失物無主物】《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零七條遺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 。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 。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