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行政處分類型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公務員受處分期間不得晉職、晉級;受警告以外行政處分的,并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開除處分的,不得被行政機關重新錄用或聘用 。
【法律依據】
【法律規定行政處分類型有幾種】根據《公務員法》第五條,公務員的管理,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法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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