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海關,為什么要由外國人把持?( 二 )


然而 , 海禁實行五年未達到預期效果 。 順治十八年(1661年) , 清廷采納了黃梧的“遷界令” , 強令東南沿海居民內遷三十至五十里 。 遷界令措施對明鄭有一定打擊成效 。 不過使得東南沿海地區田園荒蕪、百姓流離失所 , 其后海盜盛行 。
清朝的海關,為什么要由外國人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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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海關,為什么要由外國人把持?】18世紀前后 , 全球性的航海貿易勢不可擋的波及到了中國 。 一時間 , 富饒的清帝國引起了西方冒險者的垂涎 , 外國貿易商船紛至沓來 , 來華商船的利潤一般都可以達到200%以上 , 開往中國的船只就意味著財富 。 面對勢不可擋的海上貿易狂潮 , 康熙皇帝審時度勢 , 決然解除了已經持續了300多年的海禁 。
清朝解除海禁 , 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 , 就是在1683年 , 已經剿滅了臺灣鄭氏集團 。 雖然解除了海禁 , 但是 , 清朝仍對海外貿易和國際交往嚴加限制 , 實行閉關政策 。
康熙24年(1685),清政府在廣州、漳州(廈門)、寧波、江南(上海)四處設立海關,稱為粵海關、閩海關、浙海關、江海關 , 這就是清朝四大海關的由來 。
當時這四個沿海海關和陸地關均由清政府的戶部管理,所以又統稱“戶關” 。 四大海關的負責官員也稱“監督” 。
清朝的海關,為什么要由外國人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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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初的沿海四關中,以粵海關最為重要 。 該關在監督之下設總口7處、小口50多處(類似今之分支關),遍及廣東沿海 。 自乾隆22年(1757)起,清政府限定廣州一處為外國商船來往口岸,其他三處海關雖仍存在,但只準本國商船出入港口 , 這種限制 , 對清朝出口貨絲、茶葉等都是不利的 。
清朝設立海關并不是重在通商 , 只要內政外交有點風吹草動 , 就閉關鎖國了事 , 所以到鴉片戰爭爆發前 , 實際上只有廣州一口通商 , 粵海關成為西方貿易的唯一通道 。
清朝的海關,為什么要由外國人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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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清朝海關 , 就不能不提到赫德 , 他是一個承前啟后的人物 。
1854年 , 英國人赫德來到中國后 , 先在香港擔任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署翻譯學員 , 后到寧波出任英國領事館助理翻譯 。
在寧波工作了4年后 , 1858年3月 , 赫德前往廣州 , 在英國駐廣州領事館任領事巴夏禮的翻譯 。 1859年 , 赫德在兩廣總督勞崇光的邀請下 , 辭去領事官職務 , 擔任廣州粵海關副總稅務司 , 開啟了把持清朝海關的風云歲月
在晚清 , 在西方列強的入侵下 , 清政府與列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 明確規定:海關“任憑總理大臣邀請英人幫辦稅務并嚴查漏稅” , 海關總稅務司的職位長期由外國人把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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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赫德之前 , 是英國人李泰國 , 擔任海關總稅務司三年(1860~1863);赫德任職海關總稅務司半個世紀(1861~1911);在赫德之后 , 分別是英國人裴式楷代理和安格聯擔任 , 裴式楷就是赫德的妻弟、副總稅務司 。
清宣統二年(1910年) , 在辛亥革命爆發后15天 , 清朝稅務處上奏安格聯升補總稅務司 , 即刻奏旨“依議” 。 安格聯就成了繼李泰國、赫德之后的第三任海關總稅務司 。
有必要說明的是 , 英國人安格聯把持海關長達16年 , 這個時間段 , 是處于清末和民國交錯的時期 。
民國元年(1912年) , 安格聯控制了海關稅款扣除海關行政經費和由關稅擔保的債賠款項后的余款 , 不僅截奪了海關稅款收支權 , 控制“關余” , 還極力把海關勢力侵入中國的財政、金融等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