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最新!大連新增32例本土感染,緊急告誡:疫情期這種行為最高罰500萬!( 二 )


3.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 , 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 , 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 , 沒收違法所得 , 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 , 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 , 責令停業整頓 , 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治商品的價格監督檢查和提醒告誡 , 凡發現經營者有上述違法行為 , 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從重處罰,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大連發布”微信號、“大連市場監管”微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