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政策原文


東莞《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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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滿足新時代廣大家長對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的迫切要求 ,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一廳〔2017〕2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18〕9號)等文件精神 , 現就進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
一、總體要求
做好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工作 , 對于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 , 培養學生興趣愛好 , 促進中小學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長 , 幫助家長解決課后托管需求 , 緩解中小學生課后看管難題 , 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 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
各園區、鎮街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工作 , 要從“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的高度出發 , 充分利用學校在管理、人員、場地、資源等方面的優勢 , 不斷創新校內課后服務模式 , 積極開展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工作 , 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家長需求 , 提供豐富多樣的校內課后服務 。
二、基本原則
(一)公開服務事項 , 主動接受監督
開展校內課后服務的學校要公開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安全措施、費用標準等事項 , 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
(二)堅持自愿選擇 , 健全工作機制
中小學生是否參加校內課后服務 , 由學生家長自愿選擇 , 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參加 。學生選擇在校外參加課后服務的 , 學校要主動提醒家長選擇合法合規、安全有保障、服務質量高的課后服務機構 。
(三)堅持公益普惠 , 量力而行開展
校內課后服務堅持公益普惠原則 。有條件的園區、鎮街探索以財政投入為主 , 為學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 。確實不具備條件但有課后服務需求的地方 , 可探索政府和學校支持、家長合理分擔運行成本的做法 , 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
三、主要事項
(一)服務時間
校內課后服務時間原則上為正常上課日的中午及下午課后至18:00止 , 具體服務時間由各園區、鎮街宣教文體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規定 。
(二)服務對象
服務對象是本校在讀且有課后服務需求的學生 , 要優先保障殘疾兒童、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和中低年級學生等亟需服務群體 。
(三)服務模式
由各中小學校在各園區、鎮街宣教文體局(教育局)指導下 , 結合實際采取以下模式開展校內課后服務:
1.學校自行組織 , 由學校教職工(含身體健康的退休教職工)直接管理;
2.以政府采購的形式 , 向第三方社會機構采購服務 , 學校負責統籌和監督;
3.學校與第三方社會機構合作共同開展;
4.學校統籌街道(社區)、志愿團體、家長委員會等社會資源開展 。
(四)服務內容
1.在校午餐服務:有條件的學校 , 可以開辦B級以上學校食堂 , 為學生提供午餐服務 。學校沒有條件開設食堂但學生、家長強烈要求的 , 也可以在家委會或學生家長代表充分參與下 , 選擇有資質的集體配餐企業進行配送 。學校要為學生提供衛生、安全的就餐環境 , 建立健全食堂及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制度 。學校食堂必須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 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 取得合法的食品經營許可資質 , 按要求配備符合條件的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同時 , 要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各項管理制度并確保有效實施 , 加強對大宗食品原料供應商、集體配餐企業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 , 以及對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規范管理 。
2.在校午休服務:學校可充分利用校內各種場室資源 , 作為開展午休服務的場地 。學校有專屬午休休息室的 , 應繼續提供給學生用于午休服務使用 。學校沒有專屬午休休息室或專屬午休休息室不夠的 , 一般安排在教室 , 或經過改造具備一定條件的其他場所 , 為學生提供午休服務 。所提供的午休場所均應具備消防安全使用條件 。條件較優越場所應優先提供給低年級學生使用 。鼓勵有條件的鎮街 , 在新建擴建小學時 , 將學生午休場所配套設施一并納入規劃 。
3.課后托管服務:
(1)課后托管活動形式及內容由學校會同家長委員會協商確定 。在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的前提下 , 學校在托管時間主要安排學生做作業、自主閱讀、體育、藝術、科普活動 , 以及娛樂游戲、拓展訓練、開展社團及興趣小組活動 , 觀看適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課外活動 。不得將課后服務作為學校教學的延伸 , 進行集體教學或“補課” 。提倡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免費輔導幫助 。
(2)強調“以學校資源為主 , 引入資源為輔”的原則 , 學校應提供不同的服務項目供學生和家長自愿選擇 , 對專業性強的服務內容 , 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 , 向有資質的第三方社會機構購買服務 。
四、管理機制
(一)政府指導 , 屬地管理
按照義務教育“以縣(市、區)為主”的管理體制 , 各園區、鎮街政府要充分發揮對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的指導作用 。各園區、鎮街宣教文體局(教育局)要擔負起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的統籌管理職責 , 加強對中小學課后服務工作的管理和指導 , 督促各學校做好相關工作 , 同時加強與發展改革、財政、綜治、公安、人社、工商、衛生、消防、食藥監督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 , 共同做好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管理工作 。
(二)學校主體 , 加強合作
各中小學校要結合實際 , 積極作為 , 充分利用學校在管理、人員、場地、資源等方面的優勢 , 主動承擔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工作 , 盡可能滿足學生的需求 。各中小學校要建立健全校內課后服務各項制度 , 規范管理 , 在每學期開學前 , 對本校組織實施課后服務工作進行認真謀劃 , 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向園區、鎮街宣教文體局(教育局)報備 , 扎實做好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 。鼓勵學校與第三方社會機構(社區活動中心、勤工儉學服務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科技館等 , 以及合法合規、安全有保障、服務質量高的社會培訓機構)開展合作 , 發揮第三方社會機構的專業優勢 , 共同做好服務 , 同時要廣泛動員民間藝人、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傳承人、退休老教師、在校青年教師、大學生、營養師、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師及社會熱心人士等志愿服務力量 , 為學生提供文化藝術、心理疏導、飲食作息等形式多樣的校內課后服務 , 提升服務能力 。
(三)家長有責 , 成本分擔
1.家長是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的重要責任方和重要參與方 , 與學校共同擔負校內課后服務時段學生的監護責任和服務成本 , 參與服務情況及收費項目支出的監督等 。在校內課后服務實施前 , 遵照家長自愿原則 , 由學校、第三方社會機構、家長各方共同簽訂校內課后服務協議 , 列明服務內容、費用等事項 , 明確各方權責關系 。同時 , 應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 , 密切家校溝通 , 及時回應家長關切 , 并鼓勵家長委員會積極參與校內課后服務中費用收支、成本核算、活動清單制訂等有關工作的監督 。
2.由學校提供的午餐的費用以家長自愿和不營利為原則由家長承擔 , 其他校內課后服務(如看管、訓練等項目)則根據服務性質由各園區、鎮街結合實際 , 采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解決 。
(四)社會服務 , 規范管理
各園區、鎮街應加強對參與課后服務的第三方社會機構資質的審核和質量監控 , 探索建立符合資質的第三方社會機構目錄 , 并指導學校對參與校內課后服務的第三方社會機構的資質、服務內容和參與人員的道德品質、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嚴格把關 。引入第三方社會機構的程序必須公平公正 , 家長代表全程參與;學校必須對第三方社會機構的服務質量、學生滿意度等進行考核評估 , 對違反協議內容或考核未達要求的 , 及時終止合同 。學校需會同家長委員會及第三方社會機構 , 根據容納學生人數、服務內容、服務時間、勞務報酬和設施設備損耗、維修成本等合理確定收費標準 。學校應將開展課后服務的具體方式、服務內容、人員安排、容納人數、服務條件、審核標準和費用標準等信息及時向學生及家長公示;學生家長自愿選擇服務項目 , 提出報名申請;學校委托第三方社會機構作為收費主體 , 與家長簽訂服務協議 , 收取的費用要進行專賬管理 , 并在每學期末公示收支情況 。
(五)教工參與 , 合理取酬
鼓勵和支持中小學教職工在保質保量完成正常職責工作任務后 , 參與校內課后服務管理工作并取得相應的勞務報酬 。教職工所取得的勞務報酬在學??冃ЧべY總量外單列管理 , 可以由地方財政統一支付 。具體勞務報酬標準由各園區、鎮街、學校參考我市同類崗位的工資標準自行制定 。
五、保障機制
(一)加強領導 , 落實責任
各園區、鎮街要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學校主責、社會參與、家長支持的校內課后服務工作機制 , 加強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組織領導 , 明確部門職責 , 落實工作責任 。各園區、鎮街宣教文體局(教育局)要對中小學校開展校內課后服務加強督導檢查 , 對轄區內中小學聘請第三方社會機構開展的項目 , 必須要求學校及時如實上報 , 由各園區、鎮街宣教文體局(教育局)備案 , 市直屬學校則上報市教育局后勤服務管理科備案;要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 , 爭取資金支持 , 不斷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加強對參與課后服務的第三方社會機構資質的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 , 探索建立符合資質的第三方社會機構目錄 , 加強對中小學課后服務工作的管理和指導 , 督促各學校做好相關工作 。財政部門要按照本級政府的統一部署落實好相關財政政策 。價格部門要加強對第三方社會機構收費行為的監管 。其他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職責 , 加強校內課后服務的監督檢查 , 切實做好校內課后服務工作 。各園區、鎮街要加強對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問題研究 , 創新服務模式 , 穩妥開展課后服務工作 , 不斷提升課后服務質量 。
(二)健全機制 , 確保安全
各中小學校和第三方社會機構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 落實安全責任 ,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 加強安全衛生意識教育 , 強化安全檢查和門衛登記等管理制度 , 對參與人員的品德、健康嚴格把關 , 制定并落實考勤、監管、交接班制度 。要切實消除在場地、消防、食品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 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由學校組織在校外實施課后服務的 , 各園區、鎮街宣教文體局(教育局)要加強與綜治、公安、衛生、食藥監督等部門的協調配合 , 切實消除在交通、場地、消防、食品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的隱患 , 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鼓勵建立校園傷害風險、尤其是損害賠償的多方承擔共擔機制 , 健全學生的醫保制度、校園傷害保險、學生意外商業險等制度 , 為校內課后服務提供保障 。
(三)加強督查 , 陽光廉政
各園區、鎮街宣教文體局(教育局)應把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納入督導檢查范圍 , 加強廉政風險防控 , 做好服務內容與方式、服務收費與支出等各方面信息公開工作 , 規范重大事項決策、資金使用等領域的監管 , 落實公平競爭審查機制 , 防止出現排除、限制競爭的情況;對在校內課后服務期間組織或變相組織上課、補課 , 以及違反規定收費、使用資金等行為 , 予以嚴肅查處 。
(四)加強宣傳 , 凝聚共識
各園區、鎮街有關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加強對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宣傳 , 及時總結推廣校內課后服務的成功做法和先進經驗 , 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共識 , 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
各園區、鎮街宣教文體局(教育局)要結合實際情況 , 制定做好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 , 開展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有關情況及時報市教育局 。
【東莞《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政策原文】本指導意見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蛾P于印發<關于做好公辦小學學生校內午間服務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東教〔2017〕10號)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