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短期目標

【教師的短期目標】1、要努力得到學生的認可 。
2、要努力和同事維持好關系 。
3、要爭取得到領導認可 。
4、要有良好的教學方法 。
教師一詞有兩重含義,既指一種社會角色,又指這一角色的承擔者 。廣義的教師是泛指傳授知識、經驗的人,狹義的教師是指受過專門教育和訓練的人,并在教育(學校)中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人 。(履行教育教學的專業人員 。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