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代請醫生吃飯,每人每頓不能超 300 元

本文作者:黃桃魚子醬
藥代請醫生吃飯,每人每頓不能超 300 元】以前在北京某三甲醫院規培的時候 , 筆者每周最喜歡的日子不是休息日 , 而是周五 。
因為每到周五下午 , 科室里面大概率會出現一道亮麗的風景線跑前跑后 , 或是談吐風趣相貌英俊 , 或是面容姣好香風習習 。 嘻嘻哈哈之間 , 能給當時枯燥無味的工作帶來很多樂趣 。
當然最主要的還是 , 每次周五下班 , Ta總會大包大攬地走在前面領老師去下館子 , 順便帶我們這些學生去「改善伙食」 。 大董烤鴨、綠茶餐廳、王府私膳......跟每周醫院食堂樸素的一葷一素簡直是天壤之別 。 過了這么多年 , 雖然現在自己也有實力去開開葷 , 但回憶過去還是覺得免費的蹭吃蹭喝更香一些 。
然而 , 明年以后去醫院實習或是規培的年輕人或許就不能像以前那樣蹭吃蹭喝了 。 因為按照行業新規定 , 以后藥代請客吃飯的花費將更加透明 , 每頓人均限額300元 。 [1]
藥代請客人均限額300
限額300的信息 , 其實出自11月17日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制和開發行業委員會(簡稱「RDPAC」)正式發布《RDPAC行業行為準則》(2022年修訂版) 。
相比2019版 , 修訂版中新增了幾處針對具體金額的要求 。 在限制一欄 , 修訂版列述「本條規定的『中等適度和合理的』應解釋為每人每餐不超過人民幣300元 。 在極少數特殊情況下需超出上述用餐標準的 , 須得到會員公司總經理或其特別授權的代理人的批準和認可 。 」[1]
藥代請醫生吃飯,每人每頓不能超 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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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代請醫生吃飯,每人每頓不能超 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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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參考資料1
除此之外 , 修訂版同樣針對「推廣輔助用品」作出具體金額要求:「在會員公司自辦會議或第三方會議中 , 在滿足『最小價值』及『最少數量』的前提下可以提供僅帶有會員公司標識的筆和記事本 。 」
而這條規定的「最小價值」 , 解釋為每件物品的價值不得超過人民幣100元 。
對于醫療體系來說 , 這算是一個大新聞 , 因為其不僅是國內面向醫藥代表個體 , 醫藥企業與患者組織、患者間的互動等多方面的首部「醫藥行業行為準則」 。 發布這部《準則》的RDPAC行業地位與含金量也很高:
RDPAC成立于1999年 , 會員以外資藥企為主 。 2003年 , RDPAC借鑒一些國家和地區的「醫藥代表專業培訓」制度現有經驗的基礎上 , 確定了RDPAC「醫藥代表資格內部認證」項目的初步框架 , 在國內最早組織開展醫藥代表專業培訓 。 也可以說是自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外資藥企東渡舶來藥品代表后 , 首次正式確定該職業規范化的一個組織 。
某德資藥企PI李佩珊(化名)表示 , 「RDPAC不僅僅是一個會員組織 , 更是國內僅有的幾個參與全球制藥企業協會體系的會員組織 , 基本上知名的跨國藥企都是會員 。 」
對醫藥代表這個職業而言 , RDPAC的話語權可以說是舉足輕重 。 2015年 ,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制和開發行業委員會(RDPAC)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衛生計生委的支持和指導下 , 聯合不同渠道為醫藥代表的職業化多次提案 , 終于將醫藥代表正式納入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
李佩珊表示 , 哪怕是對于非會員組織而言 , RDPAC的新準則都具備強大的指導意義 , 因為這相當于上游的指南針 , 「通俗一點說就是老佛爺的懿旨 , 雖然明面上不是蓋了皇帝玉璽的 , 但是也沒有人敢不聽 。 」
在銷售環節剝離醫藥代表
根據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 官方對醫藥代表對定義為「代表藥品生產企業 , 從事藥品信息傳遞、溝通、反饋的專業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