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江蘇多地發布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三 )


一、嚴格落實涉疫重點區域管控要求 。 精準實施分級分類管控措施 , 倡導非必要不離徐 , 確需離徐的 , 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48小時內陰性證明要求自11月25日22時起實施) 。 其他地區要加強社區防控 , 強化網格化管理 , 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 強化主體責任 。
二、嚴格落實交通出行疫情防控措施 。 公路、鐵路、民航、港口碼頭等交通站場要加強客流引導 , 避免人員集聚 , 認真查驗旅客信息 , 落實戴口罩、體溫檢測、驗碼等要求 。 各類公共交通、出租車、網約車要落實戴口罩、體溫檢測、驗碼、嚴禁紅黃碼人員搭乘、通風消毒等防控要求 , 并做好工作人員個人防護 。 出租車(網約車)不得出徐載客營運 。
三、嚴格落實隔離管控措施 。 封控區內的人員足不出戶 , 管控區內的人員不出小區 , 人員不得聚集 。 要嚴格遵守各項管控要求 , 積極配合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工作 , 不得擅自外出 , 如違反相關規定引發疫情傳播風險的 , 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四、積極主動配合核酸檢測 。 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發展 , 我市將適時調整核酸檢測范圍 , 請廣大市民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 積極主動配合 , 確保應檢盡檢 , 不漏一人 , 遵守檢測點的現場秩序 , 落實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離等防控措施 。
五、嚴格信息報告 。 近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及與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軌跡交叉的人員 , 應第一時間向所屬社區(村)報告 , 提供活動軌跡和個人健康信息 , 并配合做好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工作 , 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實可信 , 瞞報、謊報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六、嚴格控制各類聚集性活動 。 演唱會、音樂會、體育賽事、廟會等公眾聚集性活動暫停舉辦或取消 。 暫停舉辦線下會議、慶典、展會、講座、培訓、招聘等人群聚集性活動 , 提倡采取視頻等線上形式舉行 。 積極倡導喜事緩辦、喪事簡辦 , 并向社區(村)報備 。
七、嚴格落實公共場所防控措施 。 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酒店賓館、餐飲場所、交通場站等公共場所要嚴格落實佩戴口罩、測體溫、查驗健康碼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 。 學校、養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護理院等重點場所實行封閉管理 。 暫停景點景區、電影院、博物館、圖書館、麻將館、棋牌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廳、健身房、室內游泳館、酒吧、網吧、游戲游藝娛樂廳、室內密閉場所等公共場所運營;暫停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含托管班、興趣班)線下服務 。
八、嚴格落實單位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 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要落實主體責任 , 嚴格落實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行程卡)和外來人員實名登記等防控措施 , 督促進出人員佩戴口罩 , 做好環境消殺工作 。 特別是保潔、保安及餐飲、快遞、物流等行業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
九、嚴格社區(村)管理 。 全面啟動社區(村)疫情防控工作 , 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家庭、個人“五方責任” , 落實街道(鄉鎮)干部、網格員、基層醫務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區防控責任制 。 嚴格非封控區和非管控區的其他小區(村)出入管理 , 落實進出人員和車輛登記、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和行程卡等措施 。 在小區出入口、人員進出通道開展常態疫情防控宣傳 , 嚴格規范涉疫廢棄物(垃圾)處置工作 。
十、嚴格醫療機構管理 。 嚴格醫療機構預檢分診和發熱患者接診收治管理 , 未設置發熱門診或發熱診室的醫療機構(含門診部、診所、村衛生室等)一律不得接診、收治具有發熱、干咳、乏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疑似新冠肺炎相關癥狀的患者 。 除急診、發熱門診外 , 二級以上醫院全面推行預約掛號 , 嚴格限制探視、陪護 。 全市零售藥店暫停向市民銷售(含網絡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類藥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