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條件具體是什么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條件具體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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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條件是:
1、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 , 構成了犯罪 。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測;已有證據證明,并非毫無根據 。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 。如果其行為僅構成犯罪,而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也不應立案 。
3、屬于自己管轄: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管轄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職;不應當管轄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權 。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條件具體是什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