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快遞未上門:“老人取件途中猝死”,為何人們的爭論會嚴重跑偏?


老人|快遞未上門:“老人取件途中猝死”,為何人們的爭論會嚴重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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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取件上樓
【老人|快遞未上門:“老人取件途中猝死”,為何人們的爭論會嚴重跑偏?】重慶79歲老人取件途中猝死的事情引發輿論關注 。 老人的家屬強調 , 快遞(22斤)的配送方式為“送貨上樓” , 于此認為快遞員和快遞公司應對老人的猝死承擔責任;與此同時 , 快遞公司回應稱:快遞員與老人電話溝通時 , 老人明確表明主動下樓取貨 , 快遞員的操作符合公司流程 , 公司已派人與家屬溝通對接 。
從某種層面上而言 , 涉事雙方就“老人猝死”的表態都是“預設的事實” , 而非是“發生的事實” 。 就此而言 , 老人家屬認為快遞公司應對老人的猝死承擔責任 , 應該也并非指的是絕對責任 , 而快遞公司強調快遞員的操作符合公司流程 , 自然也并非就覺得完全沒責任(要不然也就不用溝通對接) 。
可是就算雙方各執一詞 , 但也都清楚這不是非黑即白的事情 。 因為肯定的是 , 如果快遞員預判到老人可能有猝死風險 , 大概率就會送貨上樓 。 只是問題在于 , 快遞員不太可能有這種預判 。
因為我們都很清楚 , 即便從快遞服務的理論流程上看 , “送貨上門”是應該的 。 但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客戶自取”(快遞柜自取或當面自取) 。 在這個問題上 , 因牽涉服務成本、溝通限制、管控因素等等 , 便會走向約定俗成的“客戶自取”(快遞柜自取或當面自?。?。
當然在這個事情上也不是鐵板一塊 , 牽涉到“重而大”(家具、電器、器材等等)的快遞 , 快遞員多半是會送貨上門的;至于“小而輕”(衣服、食品、鞋子等等)的快遞 , 想必客戶只要自己能取 , 基本上不會要求快遞員“送貨上門” 。
因此在看待“老人取件途中猝死”的事情時 , 就不能簡單的以“理論事實”去評判 。 因為對于22斤的快遞來講 , 常理尺度下應該歸于“小而輕” , 但是對于79歲的老人來講 , 如果身體不夠好 , 那么很可能算是“重而大” 。 可無論怎樣 , 這個標準不是快遞員說了算 , 而是老人說了算 。
之所以這樣強調 , 并不是說老人的猝死只是自己的事情 , 而是在具體的服務溝通中 , 要求應該自己提(從自我保護的層面講) , 因為就當前快遞業的服務水平來講 , 客戶自己要是不主動提“送貨上門” , 就會被快遞員默認為“客戶自取”(快遞柜自取或當面自?。?。
尤其對于電話溝通過的客戶 , 如果客戶同意自取 , 那么快遞員基本上不太會關心客戶的身體情況 。 如此掰扯這個問題 , 倒不是為所牽涉到的快遞員開脫什么 , 而是作為快遞服務來講 , 本來就是個相對松散的服務 。
一般來講 , 只要快遞完好 , 并且送到客戶手中就算服務結束 。 因此對于猝死的老人來講 , 即使基于理論流程層面可判定快遞員存在一定責任 , 但是這個責任的大小 , 卻依舊不太好理論清楚 。
另外 , 就“老人取件途中猝死”的事情 , 輿論層面呈現出兩種嚴重跑偏的聲音:其一:堅決認為是快遞員的責任大;其二:堅決認為是老人自己的責任大 。 雖然也有理論支撐 , 但多半是偏狹之詞 。
就“其一”而言 , 人們普遍覺得就算快遞包裝上沒有提示“送貨上樓” , 快遞員也有責任把快遞送上樓 。 因此認為快遞員打電話跟老人溝通下樓取件 , 顯然就是不想“送貨上樓” , 以此認定快遞員要承擔責任 。
而“其二”來講 , 主要強調老人的猝死是基于身體原因 , 所以在面對“家屬認為快遞公司應對老人的猝死承擔責任”時 , 就會覺得家屬的維權不夠正義 , 以此認定老人的猝死跟快遞員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