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辯護關系的法律根據是什么】根據《律師法》第三十二條委托人可以拒絕已委托的律師為其繼續辯護或者代理,同時可以另行委托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 。律師接受委托后,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 。但是,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 。
- 社保暫停能證明勞動關系解除么
- 蘋果手機有鎖跟無鎖有什么關系
- QQ如何設置閨蜜親密關系 qq閨蜜關系怎么弄
- 電腦自動關機怎么解除 如何解除電腦自動關機
- 社會關系的名言名句
- 極簡主義與極少主義的關系
- 怎么解除微信接收限制
- 蒙恬和白起是什么關系
- 氣溫日較差隨緯度變化什么關系
- 比喻平起平坐關系對等的成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