劑量|北京百康中醫院:是藥三分毒?從 “效”與“毒” 談中醫藥用量( 三 )


李望認為通過中藥的合理炮制、煎煮、服法以減毒存效 。 正確的中藥炮制、煎煮、服法既可降低甚至去除其毒性 , 又可發揮其功效 。 有研究顯示 , 在川烏炮制過程中 , 毒性之烏頭堿轉化為次烏頭原堿和烏頭原堿;馬錢子中的馬錢子堿經過砂燙的受熱進行分解 , 不會引起毒副作用 。 吳璐等使用 “離子對”原理將烏頭中的某些弱酸性成分與堿性較強的雙酯型強毒成分進行專屬性結合 , 改變有毒成分的溶解 。
根據患者個體的差異權衡效毒 。 體質的強弱對中藥的反應能力及耐受能力均不同 , 如張仲景經方中小青龍加石膏湯 ,“強人服一升 , 羸者減之 , 日三服 , 小兒服四合”;九痛丸 ,“強人初服三丸 ,日三服 , 弱者二丸”等 。
一般來說中藥安全比較大 , 但個別有毒藥物仍需十分注意 , 不可過量 , 確定用量一般原則是:
(1)根據藥物性能確定用量:凡有毒的 , 峻烈的藥物用量宜小 , 如烏頭、雄黃之類;質重的藥物用量要大 , 如代赭石、牡蠣類;質輕的用量宜輕 , 如蟬蛻;芳香類藥物用量宜輕 , 如丁香、檀香 。
(2)根據病情需要確定用量;病情輕或慢性病 , 用量宜輕;病情深重頑固用量宜大 , 還有些藥輕用、重用作用不同 , 如柴胡輕用升陽 , 重用疏肝 。
(3)根據配伍、劑型確定用量:一味單用、用量宜重 , 復方配伍 , 用量宜輕 。 方中主藥用量宜重 , 輔藥用量宜輕;湯劑用藥宜重 , 丸散劑用量宜輕 。
(4)根據病人性別、年齡、體質確定用量:婦女、老年、體弱、兒童用量宜輕 , 男子、體壯、年輕用量宜重 。
各類藥物用量大致規律如下:
花葉、芳香走竄之品3~9克;根莖類9~15克;礦石貝殼類15~30克;特殊藥物例外;細辛一般不超過3克 , 沉香、麝香一般用1~1.5克 。
北京百康中醫院創始人李望認為 , 在運用中藥甚至有毒中藥時 , 應在“以效擇量、以毒限量、效毒權衡” 原則的指導下 , 充分考慮多方面的因素 , 將 “以醫為本體” 與 “以藥為本體”進行有機結合 , 并且通過合理配伍、炮制、煎煮等手段使毒性中藥減毒存效 , 使安全性與有效性得以統一 , 在最大的安全范圍內尋求最佳有效劑量 , 即結合多種因素 , 權衡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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