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瓦解的時間

“分封制”在周朝時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劃分為諸侯的社會制度,在“分封制”下,國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 , 而是分別由獲得封地的諸侯所有,他們擁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資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繳納一定的進貢即可盡義務,即相當于中世紀歐洲諸王國與羅馬教廷的關系 , 即現代意義上的聯邦的基礎 。周王是共主性質的(共主是氏族社會遺留的領袖模式,禹為最后的氏族共主) 。諸侯的土地理論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襲 。
【分封制瓦解的時間】分封制瓦解的時間是春秋時期,隨著井田制的瓦解和爭霸戰爭的發展,周朝王室衰微,“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喪失 , “分封制”開始破壞 。成了諸侯爭霸的局面 。葵丘會盟 , 齊桓公的霸主地位得到正式承認,標志著分封制崩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