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配方顆粒|河南實施中藥配方顆粒備案管理

原題為:河南實施中藥配方顆粒備案管理
(采訪人員 李季)日前,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衛生健康委印發《河南省中藥配方顆粒管理細則(試行)》,加強中藥配方顆粒管理,規范中藥配方顆粒生產、銷售及使用行為。
中藥配方顆粒是由單味中藥飲片經水提、分離、濃縮、干燥、制粒而成的顆粒,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按照中醫臨床處方調配后,供患者沖服使用。
《細則》明確,中藥配方顆粒品種實施備案管理。中藥配方顆粒不得在醫療機構以外銷售。醫療機構應當與中藥配方顆粒生產企業簽訂質量保證協議。中藥配方顆粒生產企業可以直接配送中藥配方顆粒至醫療機構,也可委托具備儲存、運輸條件的藥品經營企業配送,接受委托配送中藥配方顆粒的經營企業不得委托其他企業配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有證據證明中藥配方顆粒在生產和使用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的,應采取告誡、約談、限期整改以及暫停生產、銷售等措施。在監督管理和監督抽檢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進行查處。
中藥配方顆粒|河南實施中藥配方顆粒備案管理】本文經「原本」原創認證,作者健康報社有限公司,訪問yuanben.io查詢【IGNPGEI1】獲取授權信息。(李季)
責任編輯: 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