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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產權住宅(產權證登記的目的是營業)與70年產權住宅的區別:
【商品房4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區別】70年的住宅物業,土地使用權和房產使用性質都是住宅,設計用途也是住宅 。40年住宅物業(開發商俗稱公寓),其土地使用權性質和不動產登記用途為辦公或公寓(商業),設計用途為住宅 。這種房子的實際規劃用途是商業(40年)用途,但開發商認為住宅的利潤高于商業和辦公,所以開發為住宅用途 。
40年的產權劣勢:
1.水、電、氣、物業費以商業用途收取,是普通住宅(70年)的一倍以上 。
2.交易稅是按照商業用房的交易來收取的,一般交易需要繳納10%-15%的稅(不管每年交多少),是普通住宅交易的1倍甚至2倍 。
3.一般這種產權的房子都是超高層,公攤面積特別大 。戶型會比70年差很多,通透性也會比70年差很多 。
40年產權優勢:40年產權的房子唯一的優勢就是可以辦理營業執照和公司注冊地址 。
以上解釋了商品房4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區別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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