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寫國有土地使用權期限不合理 , 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
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 , 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 。
【法律依據】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業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沒寫國有土地使用權期限是否合理】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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