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判定“疑似病例”增加抗原陽性為診斷標準

本文轉自:南國都市報
不再判定“疑似病例”增加抗原陽性為診斷標準】第十版新冠診療方案發布
不再判定“疑似病例”
增加抗原陽性為診斷標準
不再判定“疑似病例”增加抗原陽性為診斷標準
文章圖片
調整疾病名稱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不再判定“疑似病例”
增加抗原檢測陽性作為診斷標準
進一步優化臨床分型
分為“輕型、中型、重型、危重型”
不再要求“集中隔離收治”
新冠病毒感染者可根據病情救治需要選擇居家治療或到醫療機構就診 , 各類醫療機構均可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
進一步完善治療方法
將我國已經批準上市的抗新冠病毒治療藥物納入新版診療方案
將未全程接種疫苗的老年人加入重癥高危人群
強化新冠病毒感染與基礎疾病共治理念
對兒童感染者可能出現的急性喉炎、神經系統并發癥等特殊情況提供了治療方案
進一步完善中醫治療相關內容 , 加強對重型、危重型病例中醫藥救治指導等
調整出院標準
不再對感染者出院時核酸檢測結果提出要求
調整醫療機構內感染預防與控制
詳見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