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女教授腰疼,入院7天后去世,家屬按澳洲標準索賠540萬( 二 )


2006年,女教授腰疼,入院7天后去世,家屬按澳洲標準索賠5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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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1點多醫生告訴王建國 , 人已經不行了 , 就算搶救過來也是植物人 , 王建國說那也得救 。 于是院方就決定為熊卓為進行開胸探查 , 手術醫生開胸后發現 。 熊卓為的肋骨斷了3根 , 心臟和肝臟也破了 , 肝臟上的口子甚至達到了3厘米寬 , 8厘米長 , 腹腔內全部是血 。 隨后院方通知王建國說:“節哀吧” 。 王建國聽到這三個字后 , 猶如晴天霹靂 , 他怎么也想不到 , 一個小小的腰部骨科手術 , 竟然能要命 。
在醫院開出的死亡單上 , 熊卓為的準確死亡時間是2006年1月24日4:50 , 診斷結果為急性肺栓塞 , 這是一種死亡率相當高的手術并發癥 。 李主任臨走前叮囑的 , 多活動就是為了防止形成肺栓塞 。 專家解釋說:“血栓較小的輕癥患者可能會血壓下降 , 胸痛、憋悶 , 但還不足以導致心臟停止跳動 。 如果是較大的血栓 , 則可能會導致肺動脈痙攣 , 肺循環中斷 , 心臟也就會停止工作 。 ”
對于院方的解釋 , 王建國顯然不能同意 , 他迫切希望得到一個讓所有人都能信服的答案 。
死者丈夫發現醫院的診療記錄漏洞百出
經過仔細分析 , 他不僅對醫院的解釋不能接受 , 甚至還懷疑醫院的治療過程有問題 。 他說 , 妻子雖然是醫學教授 , 但她做的是實驗室研究 , 對臨床方面的知識非常陌生 。 如果她知道這個手術會有這么大風險 , 根本不可能去做 。 而入院當天手術同意書上的簽字 , 是于某讓她簽的 , 簽字前并沒有詳細告知手術的風險程度 , 而于某當時并不是醫院的正式醫生 , 也沒有執業資格 , 妻子當時并不了解這個狀況 。
手術后第二天 , 熊卓為的右腿下就感到脹痛 , 王建國詢問李主任后得知 , 那時傷口引起的神經疼痛 。 后來熊卓為又出現了無力、胸悶等不適 , 李醫生告訴他 , 那是體位低壓的緣故 , 并且給熊卓為開了一些止痛藥 。 王建國后來回憶說 , 1月24日至26日 , 李主任確實每天都不止一次來病房觀察熊卓為的情況 , 但他并沒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 都是跟在一旁的于某在簽 。
就在1月30日中午 , 熊卓為還出現了呼吸困難的狀況 , 當時于某只是讓護士給熊卓為吸氧6小時 , 并沒有做其他檢查 。
2006年,女教授腰疼,入院7天后去世,家屬按澳洲標準索賠5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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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弄清楚熊卓為的真正死因 , 王建國到醫院復印了病歷 , 他驚訝地發現 , 病歷中很多描述都與他親眼見到的不相符 , 比如“肋骨斷了3根”在病歷中沒有體現 , 而熊卓為自己走進醫院的情況 , 在病歷上被描述為“坐輪椅入院” 。
隨后王建國與律師請教了多名醫學專家 , 發現在所有記錄中 , 僅確切的死亡時間就有3個不同的說法 。 醫囑單上顯示 , 1月31凌晨3點30分 , 對尸體處理一次 。 既然用的是“尸體”二字 , 說明病人已經死亡 。 死亡志上的記錄為 , 4點50分 , 搶救無效 , 呼吸和心跳停止 。 心電圖上 , 心跳停止的時間為6點53分 。
他還發現 , 負責診療、術后觀察、搶救的段某、于某和肖某三人中 , 只有于某取得了醫師資格證書 , 而三人均沒有取得執業資格 。
根據病歷上的前后矛盾 , 王建國認為 , 醫院在很多環節都非常不嚴謹 , 這是對生命的不負責 。
因此他懷疑 , 熊卓為的死很大程度應該歸結于人為因素 , 而不是正常術后風險 。 總結下來 , 醫院的過錯最少有三點:
一、熊卓為的病情還沒嚴重到必須做手術的程度 , 醫院在診斷時并沒有對其病情做研判 , 如果不做手術 , 她也不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