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女教授腰疼,入院7天后去世,家屬按澳洲標準索賠540萬( 三 )


二、熊卓為在手術后出現的一系列身體上的不適 , 可能就是血栓引起的 , 但醫生并沒有實施事先預防措施 , 也沒有進行周密的監測 , 最終導致了嚴重的肺栓塞 。
三、醫生在對熊卓為搶救時 , 沒有及時開胸取栓 , 反而在心肺復蘇過程中對其暴力按壓 , 導致肋骨斷裂 , 內臟破裂 , 從而導致腹腔內大量出血 , 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 。
2006年,女教授腰疼,入院7天后去世,家屬按澳洲標準索賠540萬
文章圖片
熊卓為家屬要求醫院賠償540萬 , 法庭只判了75萬
2006年4月 , 還未從喪妻之痛中走出來的王建國并不想打官司 , 他曾寫信給院方領導 , 提出了院方需承認錯誤并賠償50萬就可以私了的想法 , 但雙方并未達成共識 。
2007年10月 , 王建國及熊卓為的母親將醫院告上了法庭 , 要求賠償540萬 。
2008年4月 , 北京衛生監督所為王建國出具了一份關于段某、于某和肖某3人簽字情況的復函 , 復函提到 , 2006年1月23日至1月31日 , 醫院使用了未取得執業資格的三名研究生從事診療活動 , 而并沒有證據能表明上級醫師對他們進行了指導 , 因此該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 。
這份復函對于王建國來說 , 無疑是一份強有力的證據 , 也成為他控訴醫院“非法行醫”的依據 。
2009年7月1日 , 北京第一中院對此案件進行了開庭審理 , 最終的審判結果為:
醫院存在的醫療過失造成熊卓為死亡 , 院方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 賠償王建國及熊卓為母親共計人民幣75萬余元 。
審判結果中 , 并沒有認定王建國所控訴的“非法行醫” 。
王建國聽到宣判后 , 放聲大哭 , 他認為這個結果總體上是公正的 , 但法院在審判過程中并沒有列出他提供的一系列病歷的相關證據和北京衛生監督所的復函 , 他認為這是法院有意回避了醫院“非法行醫”的過錯 。
同時他還認為 , 審判結果中賠償金75萬與他所訴求的540萬相差甚遠 。
2006年,女教授腰疼,入院7天后去世,家屬按澳洲標準索賠540萬】在他看來 , 自己訴求的540萬有理有據的 , 其中死亡賠償金為400萬 , 因為妻子熊卓為是澳大利亞國籍 , 按照當地上一年度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 , 乘以20年 , 按照澳大利亞公民的標準 , 400萬是合理的 。 剩下的140萬是精神撫慰金 , 理由為熊卓為是國際上頂級的華裔專家 , 而且還是新加坡國立心臟中心首席科學家 , 精神撫慰金在法律上沒有上限 , 所以訴求140萬也是很合理的 。
對于一審宣判的結果 , 王建國和醫院方都不滿意 , 均提出了上訴 。
醫院方認為對熊卓為的診療過程并不存在過錯和違規行為 。
2006年,女教授腰疼,入院7天后去世,家屬按澳洲標準索賠540萬
文章圖片
大量媒體以“非法行醫”報道此案
這件事直到此時 , 在社會上并沒有多少人知道 , 就在二審開庭的前兩天 , 央視對其進行了暗訪拍攝報道 , 其中提到了“非法行醫”、“草菅人命”等報道 , 使得醫院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輿論危機 。
因此針對央視的報道 , 醫院在網上提出了堅決反對 , 認為報道內容失實 , 對醫院的名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 。
而央視對醫院的回復為 , 作為一家權威媒體 , 對個體和醫院的糾紛并不感興趣 , 但王建國所列舉的病歷前后矛盾 , 以及段某、于某、肖某三人不具備執業資格 , 這是無可爭辯的事實 。
2009年11月5日 , 北京高院進行了二審開庭審理 , 與一審不同的是 , 這次旁聽的人群中多了許多媒體 , 因為經過央視的報道 , 此事件已經被大眾所關注 , 二審結果至關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