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女教授腰疼,入院7天后去世,家屬按澳洲標準索賠540萬( 四 )


在法庭上 , 醫院方堅持認為醫生的做法沒錯 , 段某、于某、肖某三人雖然沒有執業資格 , 但他們是醫院的研究生 , 在導師的指導下從事診療活動很正常 , 至于導師沒有對他們的指導簽字 , 這頂多也就算一個“小瑕疵” , 根本談不上是醫療過失 , 而王建國提到的病歷造假情況 , 壓根不存在 。
出席了庭審的于某也表示 , 自己的所有活動都是在導師指導下進行的 , “非法行醫”這個帽子扣的太大了 。
由于認定結果上存在嚴重分歧 , 法院并沒有當庭宣判終審結果 。
2006年,女教授腰疼,入院7天后去世,家屬按澳洲標準索賠5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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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維持原判 , 未認定醫院“非法行醫”
2010年4月28日 , 北京高院對此案作出了終審判決 , 駁回了雙方的上訴 , 維持一審判決結果 。 判決書中依然未提到對“非法行醫”的認定 , 理由是“段某、于某、肖某三人的資質問題與醫院是否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無直接關聯” 。
關于王建國和各大媒體反復提到的“非法行醫” , 衛生部也在隨后正式作出回應 , 回應指出我國刑法對于“非法行醫”的具體界定 , 不包括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從事臨床實踐活動 。
關于賠償數額 , 法院認為 , 雖然熊卓為是澳大利亞國籍 , 但她生前的工作和生活地是北京 , 所以應該按北京的收入標準來計算最后的賠償 , 一審判定結果的75萬是一個合理的數額 。
“治個腰能要了命”、“這么有名的大醫院連自己人都給治死了”等社會言論一出 , 這件事本身就具有了很強的討論性 , 再加上媒體中提到“慘死”、“非法行醫”等字眼時 , 這條新聞的爆炸效果就遠遠超過了死亡家屬與醫院在法庭上爭執的最終結果 , 因此一件并不算很復雜的案子在當時引發了全民大討論
王建國在后來接受某雜志采訪人員訪問時說:“雖然這件事算是有了一個最終的結果 , 但我仍然認為我太太死得很蹊蹺 。 我太太死了沒多久 , 她所在單位的副所長就辭職去了美國 , 而且把跟事件相關的段某和肖某也弄去了美國 。 雖然我不確定這其中是否有必然的聯系 , 但總是讓人不禁產生聯想 。 ”
2006年,女教授腰疼,入院7天后去世,家屬按澳洲標準索賠5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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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 , 在醫院得到自己不滿意的結果時 , 都非常希望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 只要能得到公正的判決 , 這一做法放在任何時代都是無比正確的 。
但愿在所有崗位上的人都能堅守職業操守 , 如果不幸出了事故 , 也要坦然面對 , 摸著自己的良心說話 , 醫院如此 , 患者家屬亦如此 , 媒體行業更是要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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