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


遂寧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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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寧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
【遂寧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一、收費項目
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于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的通知》(教監管廳函[2021]3號)規定:根據國家義務教育階段課程設置的規定,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對涉及以上學科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均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可向接受培訓者收取培訓費 。
二、收費標準
(一)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為:
遂寧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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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培訓機構在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其中:45分鐘為標準課程時長,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 。
三、工作要求
(一)規范收費行為 。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培訓要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 年修訂版),嚴格履行合同義務,規范自身收費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資料費、材料費等其他費用 。培訓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 。校外培訓機構提供培訓服務收取培訓費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家長開具正式發票 。校外培訓機構開具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不得以舉辦者或其他名義開具收付款憑證,不得以收款收據等替代收付款憑證 。
(二)強化收費公示 。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通過網站、收費場所、公開媒體等途徑,將學科類校外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信息提前向社會公開;將招生簡章、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資料,連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潤以及關聯交易、 政策執行等情況,于每年6月底前分別報送當地教育、發展改革、市場監管、民政部門 。教育部門應采取集中公示方式,將屬地主要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類型、辦學規模、收費標準等信息向社會公開 。
(三)嚴格收費監管 。各級發展改革和教育部門要做好收費政策宣傳解讀,加強正面宣傳引導,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要依職責加強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執行情況監督,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監督 。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嚴厲查處超過政府指導價收費,采取分解收費項目等方式重復收費,采取擴大收費范圍或虛增培訓時長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虛假宣傳,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要予以公開曝光 。
四、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試行期2年 。期間如遇國、省重大政策,從其規定 。
五、其它事項
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執行全省統一標準,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管理,參照本通知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