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否能補交


養老保險是否能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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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補繳:
曾經與城鎮企業(包括城鎮集體企業、勞服公司、五七工廠、家屬工廠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后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未參保的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 , 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 , 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養老保險是否能補交】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