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險確診理賠難,男子被告知保“新冠肺炎”不保“新冠感染”( 二 )


許先生對此不解 。 他認為 , 他提交的材料足夠證明自己確診“新冠病毒感染” , 而且此前工作人員未明確告知血液檢驗具體項目;另一方面 , 根據該份保單特別約定中第九條關于確診津貼的規定——“新冠確診保額2萬元 , 在保險期間內 , 被保險人出現癥狀或體征 , 經醫療機構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含新冠病毒變異型號)的 , 保險人按本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確診保險金 , 對該被保險人的該項保險責任終止 。 ”其約定是“確診感染新冠病毒” , 未提到“新冠肺炎” 。
許先生稱 , 2月3日11時左右 , 黃姓理賠員通過企業微信發了兩張支付寶上展示的保障內容 。 在新冠病毒確診津貼方面 , 該內容為——“在保險期間內 , 被保險人自保險期間開始之日起經過保險合同約定的等待期后首次出現癥狀或體征 , 經符合本條款約定的醫療機構確診首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含新冠病毒變異型號) , 保險人按本合同載明的保險金額給付確診津貼 。 ”
值得注意的是 , 在提到疾病名稱時 , 支付寶展示的內容與保單文件內容不同 , 多了“肺炎”兩個字 。
根據許先生提供的通話錄音 , 黃姓理賠員稱 , 支付寶展示頁面顯示了“新冠肺炎·隔離津貼版”的字樣 , 這也是保險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 “您購買的這款保險 , 它本意保障的是(新冠)肺炎的 。 ”黃姓理賠員稱 , 被保險人需提供新冠肺炎的診斷證明 。
錄音中 , 黃姓理賠員稱 , 根據許先生現有的材料 , 不能進行正常的理賠 , 但他們可以申請一個300元的補償方案 。 在許先生不同意此方案后 , 黃姓理賠員又稱可以給保費十倍的補償 。
許先生稱 , 他希望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理賠 , 不接受補償方案 。
7日下午 , 澎湃新聞從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客服部一名工作人員獲悉 , 目前 , 許先生的保單處于“單據收集”狀態 , 但其不清楚這筆保單其他情況 , 表示會登記反饋給有關部門 。
7日晚上 , 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員稱 , 看許先生是否接受由雙方商定理賠金額的處理方式 , 不同意的話 , 其會將許先生的情況反饋給理賠部門 。
澎湃新聞注意到 , 許先生購買的此款保險產品已停止銷售 。
律師:保險公司不能單方擅自提高理賠門檻
澎湃新聞注意到 , 遭遇與許先生類似情況的人不少 。 2022年年底 , 隨著新冠感染人數持續增加 , “新冠保險陽了卻不理賠”的情況 , 引發不少關注 。
據西寧晚報2月3日報道 , 上海市民陳先生在2022年3月為其父親購買了眾安保險的“眾安防疫意外險(隔離版)方案一” , 根據保單約定 , 保險責任包含“新冠確診津貼” , 保險金額5000元 。 但在其父親確診新冠病毒感染后 , 被保險公司拒賠 。 “他們要求做CT顯示的肺炎表現 , 沒有的話就拒賠 。 ”陳先生說 , 當初在手機上購買保險時 , 投保頁面未顯示確診必須“綁定”CT , 電子保單上也根本沒有提及 。 在多次交涉中 , 眾安保險態度多變 , 由一開始的拒賠轉為賠付300元 , 繼而是賠付500元 。 在一段通話錄音中 , 保險工作人員表明理賠金額將定為500元 , 而非保單中的5000元 。 遭到陳先生拒絕后 , 1月17日 , 眾安保險發送了《不予賠付通知書》 。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 , 2022年4月26日 , 王女士購買了眾安保險的“疫情隔離津貼險” , 保險期限為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 , 保險費為66元 。 保單顯示 , 保險責任中有“確診新冠保險金” , 保險金額為10000元 。 在確診感染新冠病毒后申請理賠時 , 王女士遭遇了拒賠的情形 。 王女士說 , 拒賠的理由是“沒有感染到肺部” , 所以一直沒有理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