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行政復核難嗎 交通事故復核就是行政復議嗎


交通事故行政復核難嗎 交通事故復核就是行政復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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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行政復核難嗎
交通事故如果發生的話 , 我們是有一定的處理步驟的 , 那么在這個時候 , 我們首先的就是向有關機關報案 , 之后就會對事故進行處理 , 出具交通事故的認定書 , 這個主要就是對事故的責任人進行認定 , 那么有些當事人對這一認定的情況不服 , 可以申請復議嗎?接下來就跟隨小編一同來了解交通事故行政復核難嗎 。
一、交通事故行政復核難嗎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 ,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 , 不予受理 , 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
第七十四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 , 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 , 并作出復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定 。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 , 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 , 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 , 聽取各方意見 。辦理復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
二、申請交通事故行政復核的程序1、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適用程序錯誤或責任劃分不公的 , 可及時申請復核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 當事人對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的 ,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 , 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
2、不能申請復核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復核申請不予受理 , 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
(一)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
(二)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
三、交通事故復核應注意什么1、由于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被排除在復核范圍之外 , 因此 , 在實踐過程中出現利用簡易程序處理人情案件的情況 。一經適用簡易程序 ,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符的當事人無法通過復核進行救濟 。在這種情況下 , 該事故是否屬于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就成為重點 ?!兜缆方煌ㄊ鹿侍幚沓绦蛞幎ā返谑鍡l規定 , 只有在僅造成人員輕微傷或財產損失事故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才能適用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 。如果超范圍適用簡易程序 , 則該交通事故認定書因制作程序違法而失去證據的效力 。
2、實踐中 , 一方當事人可以利用提起訴訟的程序技巧來終止可能引起對其不利的復核程序 。一方當事人一旦向法院提起訴訟 , 那么復核程序就會依法終止 , 而原事故認定書就會被作為法院審理案件的證據供合議庭參考 , 使得申請人復核權利變成一紙空文 。此種情況 , 應在庭審過程中 , 向法庭說明一起啟動復核程序以及復核程序終止的原因 , 以此來降低原事故認定書的證明效力 。
【交通事故行政復核難嗎 交通事故復核就是行政復議嗎】通過對文章的閱讀 , 相信大家對于交通事故行政復核難嗎以及相關知識一定有自己的見解 , 對于行政處罰不服的話 , 我們是可以申請復議的 , 不過有的復議可能程序性的事項比較多 , 但是有的還是比較簡單的 , 對于交通事故處理決定不服的話 , 是可以去申請復議的 。這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 ,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