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從一份判決看“給娃留個紀念”( 三 )


雖然醫務人員在向孕產婦推介該服務的過程中 , 會征求其知情同意 , 而且據醫務人員陳述 , 刻錄光盤后會將視頻文件刪除 。 但由于其拍攝、保存、拷貝、傳送、刻錄、刪除等環節均具有一定的隱蔽性 , 非患方所能監控 , 故存在隱私泄露風險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條規定 ,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保密 。 泄露患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 , 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的 , 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
本案中 , 從該業務能夠運行多年的角度分析 , 說明該業務確實迎合了部分孕產婦的主觀消費需求 , 具有一定的客觀市場前景 。 但需要格外強調的是 , 任何拍攝行為均應遵守醫療機構管理制度 , 不得違反醫療機構感染防控規定 , 不得影響或干預正常診療活動和醫療秩序 , 不得侵犯他人隱私及個人信息權益等 。
編輯:于夢非 肖薇
審核:閆龑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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