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要臣死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二 )


對于君臣關系或者上下級關系,人們總是覺得難以理解 。但其實,這兩種關系是十分通俗易懂的 。在絕對權威的社會,君臣或上下級之間的關系總的來說就是一句話——“順從” 。在君臣之間一旦有突破順從關系的君臣或破壞了上下級的順從原則 。那么,他們的關系或許大不如敵 。
不過在帝王眼中的人通常有兩種,一種是能夠利用的工具,一種是需要去除的敵人 。在絕對權威的社會,一個人想要展露自身的實力的話,就必須把才能與奴性完美地結合起來 。沒有奴性的人才,和沒有才能的奴才,同樣都是不可大用的工具人罷了 。
二、帝王權力的詳細體現與原因 皇權是古代統治階級中的最高代表 。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時期,主要的階級關系是地主階級和農夫階級 。地主階級占據統治地位 。而在古代的統治體制之中,皇權則是其中最大的一環了 。除了皇權之外,還有王權、相權、宗族、士族、外戚等多種權威形式,這些權威形式共同構成了統治階級的巨大權威 。
1. 帝王于其他階級的關系
帝王和其他統治階級之間具有相對穩定的權力分配 。比如,帝王不能隨意插手諸王的統治權 。另外,皇權對于被統治階級來說,就是無限大的 。因為被統治階級人身、財產等諸多方面,都屬于帝王的私人財產,所以即便是皇權相對弱于相權等權力,對被統治階級仍可以任意處置 。其生死自然也只是帝王的一句話罷了 。
2. 皇權的制約
但是皇權也不是隨意的,也會被制約 。其一是法律 。正所謂一國有其國法,一家亦有其家規 。天子犯法尚與庶民同罪 。還有許多法律,帝王也是不會容易變更的,祖宗之法不可廢 。就比如立太子,要遵守立長子而不立幼,立嫡不立庶的原則 。再比如史書,一般也是不能隨意變動的 。
其二則是宗族 。帝王也是諸多宗族中的一員,雖然權力大,但也會遭受制約 。比如后宮之事,通常由法律或家規規定,皇后在其中具有很大的權力,所以帝王也不能隨意 。而皇太后,對后宮的權力就更大了,甚至可以主宰帝王的終身大事 。
其三是諫官 。古代的諫官,簡樸的說就是專門負責挑毛病的,其中自然也包括帝王了 。如果帝王有違背制度的情況,就會遭到大臣的反對而無法通過 。由此:帝王想殺個人,也得找個合適點的理由,不可能隨意就宰了 。
3. 君臣力量的對比
其實皇權的大小還是取決于君臣之間力量的對比 。之前有提到,皇權是封建統治權力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是最大的,當然也也受到一定的制約 。但假如力量對比發生改變,皇權也會隨之相應的改變 。歷史上不乏這樣的例子 。
既有不受大臣所約束的絕對皇權,如秦始皇 。也有受到將相們所把握的傀儡朝廷,如司馬昭、霍光 。甚者還有太后把持的權力,如慈禧太后 。還有少見的宦官當政,比如漢末十常侍 。
這些權力的對比變化,只是統治集團內部權力變動,其背后則是利益集團之間的政治斗爭 。誰的力量強盛,誰的權力就大 。帝王的權力也往往隨之增減 。如清末光緒帝代表了革新派的地主階級,慈禧太后則代表了保守派地主階級,在如此實力懸殊的對比之下,皇權的失敗好像也是意料之中了 。
總的來說,皇權還是要從社會階級的立場來看,同時要注重歷史的發展狀況的來看,不能將其看作是一成不變的 。
三、帝王權力的來源 社會上的大多數人認可了帝王的權力,所有就衍生出了帝王的權力 。
但是為什么所有人都會認可帝王的權力?這種過大的權力其實十分的荒謬,它意味著帝王有權力殺死他想殺死的任何一個人 。還有權力睡任何人的老婆 。為什么全社會的人會去認同一個生疏人有權力決定自己的生死,還有權力把自己的老婆搶到他的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