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梧州市這些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有變

【來源:梧州零距離】
6月1日起 , 梧州市實施全區統一的門診特殊慢性病管理辦法 。 實施對象為全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人員 。
6月1日起,梧州市這些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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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特殊慢性病是指病情相對穩定 , 需長期在門診治療并納入我區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慢性或重癥疾病 , 包括冠心病、高血壓、糖尿病、嚴重精神障礙、腦血管病后遺癥期、重型和中間型地中海貧血、惡性腫瘤門診治療等38種疾病(詳見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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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 , 扣除起付標準后 , 年度支付限額以下部分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 。 支付比例、起付標準、年度支付限額分別見下表 。
6月1日起,梧州市這些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有變】居民醫保門診特殊慢性病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分擔支付表
職工醫保門診特殊慢性病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分擔支付表
6月1日起,梧州市這些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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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病種起付標準和醫保基金支付限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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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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