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出現婚內出軌行為 小三是公務員怎么對付

公務員出現婚內出軌行為 小三是公務員怎么對付

根據公務員治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公務員在婚姻中出軌的,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嚴峻的,甚至會降職辭退;情節嚴峻的,甚至開除公職,永不錄用 。
假如不涉及第三方的利益,就沒有相關的處罰,更不用說刑事責任和行政處罰了 。但是,假如雙方因為出軌而離婚,女方有權向男方要求經濟補償 。
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根據《公務員法》第53條,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損害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四)拒不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的;
(五)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
(六)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社會公眾;
(七)貪污、受賄、行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八)違背財經紀律,浪費國有資產的;
(九)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十)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一)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十二)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十三)違背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的;
(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活動,并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組織中兼任職務的;
(十五)曠工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的;
(十六)其他違背紀律的行為 。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公務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峻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峻的,予以辭退 。
(一)拒絕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
(二)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支持愛人;
【公務員出現婚內出軌行為 小三是公務員怎么對付】(四)嚴峻違背社會公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