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辦理離婚公證

辦理離婚公證的程序:
首先,應到戶籍所在地、法律行為或是事實發生地的公證處申請;涉及財產轉移的公證事務應到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主要財產所在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
其次,申請人應親自到公證處填寫申請表,如果委托別人代理的,應有委托代理書 。但辦理委托、收養子女、遺囑等 , 不能委托別人,必須親自辦理 。
【法律依據】
【怎么辦理離婚公證】《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自愿離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 , 準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 , 發給離婚證 。